第六媒体与搜智调查网联合开展“跳槽指数调查”
更新时间:2008-3-6 9:13:06 来源:搜智调查网
新《劳动合同法》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,该法一经公布立刻引起社会巨大反响,很多人指出,新法过度保护劳动者,有些条款让老板叫苦不迭,例如:新劳动法规定,员工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,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要理由。但企业解除与员工的合同,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合同期,则必须要拿出理由,明确指出员工违反了员工守则的哪些条款,为什么不能胜任工作。另外,对于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作出了严格限制,只限于两种情况下,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: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;第二种是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约定竞业禁止协议。有人表示,新法的实施,让员工跳槽更容易了,年后可能成为跳槽的高峰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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